本报讯(记者安然)市公安局昨晚发布消息,警方近期联合行政部门破获了一起销售假冒日化用品案,现场起获洗发液、沐浴露、洁面乳、洗手液等20余种假冒品牌日化用品,共计1600余箱、1万余瓶,价值70余万元。
经警方查明,嫌疑人钟某玲丈夫许某孟从2016年就开始销售假冒品牌洗发水、沐浴乳、护发素等日化用品,后于2017年5月被丰台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9月丰台区法院依法判决许某孟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钟某玲继续从事销售假冒日化用品的生意,从外地大量购入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保洁用品,存放在住房内伺机销售,牟取暴利。她雇佣丈夫的弟弟许某坤,两人分工明确,钟某玲主要负责订货、联系买家及结算货款,许某坤负责接收、配货、发送货物。
目前,两人已被丰台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