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刘晓云)洗涤日化用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市场空间很大,因为高利诱惑,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销售假冒产品。昨日上午,未央区法院在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家居批发基地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并当庭宣判。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胡某曾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过刑罚,刑满后,不思悔改,为牟取非法利益再次铤而走险,以低价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日化商品,并销往本市未央区新北城市场、新城区锦绣商城等地。2018年4月2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西安市新城区一小区内将正在准备送货的胡某抓获。现场从该小区五个库房内查获各类印制有“高露洁”“海飞丝”“佳洁士”“潘婷”“飘柔”等注册商标的牙膏、洗发水、沐浴露、香皂、护肤品、洗衣粉等共计千余箱。上述商品经认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18.9万余元。
合议庭对案件审理后当庭宣判,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并判决将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